2010年7月23日
致:所有会员
更新会员籍
根据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章程,列明:
第三章 会员籍、会员权利及义务
7. 会员籍
(1) 所有在籍马来亚大学本科生都可通过填写“入会申请表格”申请成为学会会员,唯其申请被接受与否,由执委会全权决定。
(2) 如执委会拒绝任何入会申请,必须于作出决定后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申请者,并说明拒绝的原因。
(3) 所有会员须于每新学年第一学期内向执委会更新其会员籍,否则将自动丧失其会员籍 ,更新会员籍工作由执委会全权负责。
(4) 丧失会员籍之学生如欲重新申请成为会员,须依据条款7(1)作出申请。
8. 会员权利
除非被任何授权机构开除或暂停会员籍,否则---
(a) 所有会员都可出席会员大会,并享有会员大会上赋予会员的一切权利,但于常年会员大会上,唯有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内成为会员者方有投票、竞选及表决的权利;
(b) 所有会员都有权利参与任何学会活动;及
(c) 所有会员都有权利享用由学会所提供之一切设施。
因此,执委会吁请各位会员们,履行身为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会员责任,在2010/2011学年的第一学期更新会员籍。
地点:KPS 停车场,14号摊位
日期:26-29/7/2010
时间:(26-28/7/2010) 10am-5pm;
(29/7/2010) 10am-12pm
费用(更新) :2令吉
(新会员):3令吉
谢谢。
马来亚大华文学会
2010/11年度第25届执委会副总秘书
陈有晴 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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